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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各地政府必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劲动能,书写乡村振兴发展新篇章。 突出“党建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党的全面领导是乡村振兴的最大政治优势和根本保证。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必须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实施村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其推进乡村振兴、驾驭复杂局面的本领。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动后进变先进,通过优化组织设置,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链、乡村旅游点上因地制宜建立党组织,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中亮身份、作表率、当先锋。 谱写“加速蓝”,以高效益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建强组织、配强班子,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引导推动各地把产业发展落到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上来。要指导村级组织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避免同质化竞争和盲目发展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要协调推动资金、技术等要素向乡村产业倾斜,引导村级党组织牵头领办或支持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要指导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农户紧密嵌入产业链条,确保产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要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发展模式。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乡村振兴的画卷正在铺展。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成效,体现到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办法、推动发展的实绩上,为开创乡村全面振兴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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