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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打造幸福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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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0 13: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是城市建设的主体,也是城市建设成果的共享者。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坚持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坚持运用“人民城市理念”,为我们指明了“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的方向。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城市建设最重要的主题力量。对我们党而言,人民与江山紧密相连,是我们党的根基和力量源泉。这不仅彰显了我们党与其他政党的本质区别,也是我们党不断壮大并取得各项事业成功的关键所在。因此,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削弱和丢掉这一优势。在城市建设这一复杂系统工程中,人民始终是核心和关键。习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明确提出,城市规划与建设应以人民为中心,无论是新城开发还是老城改造,都应聚焦人民需求,合理布局生产、生活与生态空间,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创造宜居宜业、宜乐宜游的优良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享受更美好的生活。在这一理念指引下,一幅幅生动美好的实践画卷正在徐徐展开,新时代的城市正逐渐变成更加宜居宜业的人民之城。这不仅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更是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的生动实践。
建设好人民城市,要倾听人民群众呼声,聚焦人民群众需求。要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亲身走进群众生产生活一线,不仅身体力行,更要心灵贴近,真正领悟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的需求与期望。要始终把群众需求放在首位,耐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努力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只有真正做到了解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城市建设才能更加贴近民生、符合民意。实践表明,只有心系群众,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善于从群众的声音中汲取智慧,城市建设才能经得起实践的考验,获得历史和人民的认可。
建设好人民城市,要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要深信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充分尊重其主体性,积极调动他们参与城市建设的热情与创造力,激发他们与城市共同发展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实现从“被动参与”到“主动投入”的转变。城市治理者与决策者需时刻倾听人民心声,全力以赴解决民生难题,让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与安全感。此外,还需不断创新并拓宽民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与方式,构建真正的共治共管、共建共享模式。如此,城市的发展才能更加贴近民心,更加稳健有力,实现人民群众与城市发展的和谐共生,共创美好未来。
建设好人民城市,是要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发展和建设成果。让群众享有美好生活,是我们各项工作的核心追求。习总书记明确指出,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在于人民是否真正受益,生活是否切实改善,权益是否有效保障。因此,我们必须响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向往,将宜居宜业视为城市建设的首要目标,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石。在此基础上,我们要不断努力,在幼儿教育、教育普及、劳动就业、医疗保障、养老服务、住房保障、弱势群体扶持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确保人民群众在各方面都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福祉,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新时代新征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们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致力于交出城市建设更出色答卷。我们将打造更多宜居宜业的幸福之城,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舒适美好。通过不懈努力,让城市都成为人民心中的温馨家园,实现人民生活品质的新提升,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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