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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直接推动者和实践者。他们的廉洁履职情况,直接关系到党的政策能否落地生根,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因此,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责任落实。县级党委作为农村基层治理的"一线指挥部",必须把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与乡村振兴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方面,要强化党的工作部门具体责任,组织部门要严把村干部选任关,宣传部门要加强廉洁文化教育,统战部门要引导乡贤参与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要健全责任传导机制,通过签订责任书、定期督导、述职评议等方式,推动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廉洁履职要求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土地征收、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创新监督方式,用好"大数据+监督"平台,推动村级事务阳光公开,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深化以案促改,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让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农村基层监督不能单打独斗,必须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自治组织作用,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让"微腐败"无处藏身。要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机制,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统筹指导,乡镇纪委靠前监督,村级纪检委员贴身监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此外,还要加强与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方式,提升监督质效。 加强监督不是束缚干部手脚,而是为了更好推动工作。在严查腐败问题的同时,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完善待遇保障机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只有做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才能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持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让清风正气充盈乡村大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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