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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一战略部署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为新时代新征程农业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关乎亿万农民的幸福生活,更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与实践路径,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三农发展呈现新问题,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新征程,这些构成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基础。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石。历史与实践反复证明,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国家的全面现代化。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是中华文明的根脉,农民是我国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文化传承与社会稳定。城乡二元结构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障碍。在同一地区同时存在着发展水平不同的农业经济系统和工业经济系统,城乡发展地位的不平等和农业发展面临的“双风险”导致了城乡二元格局。市场化在加剧城乡系统发展差距的同时,政府扶贫则缓和发展差距,而乡村振兴战略应以塑造农村生产关系为重点。 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提高农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效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建立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是核心任务。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通过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创新双层经营体制,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同时,要创新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是重要路径。当前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配套体系不完善,融合深度有待挖掘。要通过强化“产业远程协同赋能长效发展”等机制,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供应链优化,实现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的深度融合。 农村现代化是农村整体功能的全面提升。它不仅包括经济发展,还涵盖生态环境、社会治理、文化传承等方方面面。要坚持“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总要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生态环境改善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生态建设,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通过“生态补偿维护发展公平”,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治理有效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通过“远程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人口流动增强脱贫主体内生力”等关键维度的作用机制,激发乡村内生发展动力。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提高村民参与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城乡融合发展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路径。城乡融合为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发展重塑治理空间并注入强劲发展动能。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补齐城乡要素流“差值”是逻辑起点。远程耦合视角下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以补齐城乡地域系统中各类要素流“差值”为逻辑起点。要促进“资源跨域调配、要素远程互流与乡村资产在地化转化”,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是根本目的。 当前,农民生活质量有待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差距依然存在。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通过“持续强化远程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人口流动增强脱贫主体内生力”等机制,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村公共服务,让农民过上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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