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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范八政,食为政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全面部署、系统推进农业农村改革,一些长期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得到破解,农村社会生产力不断解放,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首先,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这包括完善赋权活权相关机制,如深化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让闲置资源、沉睡资产活起来,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同时,促进规模经营更加高效,适应现代农业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发展要求,加快土地规模化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此外,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更有活力,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联合参股等方式,搞活经营服务,拓展发展空间,增加集体收益。 其次,“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首要任务。这一导向是基于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基本国情,旨在通过改革和创新,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流转,推动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得以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粮食安全的保障、农民收入的增加以及农业现代化的推进。 最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词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涵就是在农业的供给侧,通过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提高供给质量,达到与需求侧相适应的新水平。基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主要目标是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最终要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分别要着眼于产品,要降成本增效益、适应消费需求。着眼于产业,要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着眼于主体,要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提升人力资本。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深化农村改革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举措。通过土地制度改革、乡村治理体系改革和农民收入分配改革,能够解决农村发展面临的问题,促进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改革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村改革,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进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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