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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是连接国家治理与乡土社会的“最后一公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不仅是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更是对乡村振兴时代基层干部角色与使命的重新定义。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廉洁履职已非简单的不贪不腐,而是一场关乎基层政治生态重塑、治理逻辑转型的深层变革。唯有跳出被动守廉的惯性思维,以主动担当的姿态将廉洁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真正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校准权力观偏差,从“权力私有化”转向“权力公共化”。基层干部既是政策的执行者,又可能成为宗族关系、利益网络的节点,乡村振兴的核心在于人,而基层干部作为乡村发展的引领者,若不能将公心摆在首位,再好的政策都可能沦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乡村振兴面临空心化、产业化滞后、资源错配等挑战,而廉洁恰恰是破解这些难题的密钥。当基层干部成为公平竞争环境的维护者而非利益攫取者,廉洁履职与乡村振兴才能成为相互成就的价值共同体,乡村振兴便能真正走向“造血式”发展。 突围现代化治理,将廉洁履职与治理能力提升深度融合。通过规范程序、透明机制、监督体系的设计,倒逼基层治理从“按习惯行事”转向“按制度办事”,乡村社会的法治化、规范化进程便有了根基。这种制度化的廉洁,远比道德说教更具可持续性;它让干部在清晰的规则边界内施展作为,既是对干部的保护,也是对治理效能的释放。唯有让廉洁成为乡土文化的一部分,才能实现基层治理的良性循环。这需要基层干部以自身为支点,通过村规民约重塑、家风家教引导、公共事务参与等方式,将廉洁价值观融入村民日常生活,才是乡村长治久安的根基。 持刀刃向内的勇气,从“避责”到“扛责”的跨越。难的不是建立制度,而是突破基层干部自身的思维桎梏。长期以来,部分干部将廉洁等同于少做事、不犯错,以避责的心态消极应对挑战。这种倾向必须被警惕,廉洁履职绝非庸政懒政的挡箭牌,而是担当作为的底气。置身于基层服务中,要打破廉洁等于不作为的误区,将勤勉尽责、主动服务作为口号。唯有将清正廉洁与踏实做事统一于实践,基层干部才能在乡村振兴中实现个人价值与公共价值的双重升华。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之深意,不仅在于防范微腐败,更在于通过廉洁履职推动乡村治理的范式革命。基层干部应当意识到:今日之廉,是乡村振兴战略下的能力升级——它要求我们既守住底线,又突破桎梏;既传承乡土智慧,又拥抱现代治理。当每一名干部都能以廉为镜、以民为尺,乡村振兴便不再是遥远的蓝图,而是可触可感的生动实践。这,正是新时代赋予基层干部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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