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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之基,护航乡村振兴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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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9 14: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浪潮中,农村基层干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其履职的廉洁性直接关系到农村发展的根基和农民群众的福祉。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规范提供了明确准则,也为农村的健康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农村基层干部身处农村工作一线,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的具体执行者,肩负着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从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的精准发放,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规范管理;从乡村建设项目的公正推进,到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序开展,每一个环节都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
  曾经,在一些地方,个别基层干部在集体土地发包、征地补偿款分配等事务中,违规操作、谋取私利,不仅损害了集体利益,也严重伤害了农民群众的感情,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乡村发展陷入困境。而如今,《规定》的出台,为农村基层干部划定了清晰的行为边界,严禁在各个关键领域的违规行为,如禁止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中侵占、挪用;禁止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擅权妄为、谋取私利等,这对于保障农村经济秩序的稳定,夯实乡村发展的经济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村级组织选举是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体现,关乎农村治理的未来走向。然而,以往部分地区出现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不良现象,严重干扰了选举的公正性,阻碍了优秀人才进入村级领导班子,影响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规定》明确禁止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坚决杜绝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严禁利用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这将有力地保障选举的公平公正,让真正有能力、有担当、受群众拥护的人进入村级组织,为农村发展注入新鲜血液,确保农村基层民主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农村基层干部手中的权力同样需要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规定》从多个层面构建了严密的监督体系,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农村党务、村务、财务情况,突出关键领域的信息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基层监督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平台监督基层公权力,监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畅通检举举报渠道;县级党委加强对所辖乡镇、村党组织的巡察,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以及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规定》的实施,为农村基层干部树立了廉洁自律的标杆,为农村的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未来的工作中,每一位农村基层干部都应将《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清正廉洁的形象,为农村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让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在廉洁清风的吹拂下早日成为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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