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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规定》的出台健全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制度遵循。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顺利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一方面,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二十大提出“从现在起,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涵盖经济、社会、治理、民生、安全等各个方面,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涉及各领域的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各级政府和党员干部在执行改革任务的过程中,能否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敢于担当精神是决定全面深化改革成效的关键。通过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来破除组织内生弊病,降低组织运行成本,在各个层级和领域形成“简约高效”的组织运行模式和组织氛围,构成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制度基础。只有在克服了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制度条件下,才能够形成有效的市场制度、良好的政商关系、富有活力的社会体系和支持全面创新的政策环境。 今年,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各地区各部门一体推进学查改,系统查摆政绩观偏差、搞“面子工程”,执行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性认识更深、警惕性更高,想问题、办事情更加自觉地考虑是否会增加基层负担,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氛围越来越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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