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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清风正气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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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3 09: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这一举措着眼于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打通服务保障落实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农村基层干部身处农村改革发展的第一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神经末梢”,其廉洁履行职责,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早在2011年,我国颁布施行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规范履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状况的发展变化,此次对《规定》进行修改完善恰逢其时,既有利于构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长效机制,也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更是对基层治理顽疾的精准施策,让各种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规定》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禁止性行为,划出不可触碰的“权力红线”,为农村基层干部戴上“紧箍咒”。同时,强调“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铁规矩、硬杠杠。
清廉的基层干部是乡村振兴的“风向标”,廉洁的制度是乡村振兴的“定盘星”。实践证明,惟有织密制度之网、筑牢思想之基、激活群众监督,从源头上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方能让清风正气充盈乡村,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在加强制度监督的同时,还需坚持惩治与预防结合,不断强化教育引导和问责力度。一方面,通过案例警示、廉洁文化进村入户等举措,培育“清廉为官、勤勉为民”的价值导向;另一方面,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建立“一案双查”机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领导责任。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环,而农村基层干部则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只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持续向农民身边的腐败亮剑,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才能让乡村振兴的根基更牢、成色更足、底色更亮,使乡村真正成为充满希望的田野、安居乐业的家园 ,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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