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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重要意义。中华民族历来主张“天人合一”,中华文明积淀了丰富的传统生态智慧。 树立思想是行动先导的观念是第一步。牢固树立青山绿水如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绿色生态作为最宝贵的财富。主动做绿色发展理念的“讲师”。以植树节、地球日等节日为契机,在社区、校园、农村开展全面、多角度、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知识宣传。引导群众聚集。我们要自觉做好生态环境的建设者和保护者,为祖国的青山增色。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系人民根本福祉。这是国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中赋予党员干部的神圣使命。 第二,要充分认识到保护青山绿水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努力做绿色发展理念的践行者,在实践中真正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生态环境最终取决于每个人的实际行动,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基层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从自己和亲友做起,积极倡导和践行节俭、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拒绝一次性用品,坚持绿色出行,参与植树造林,认可植树造林的质量,将生态文明和绿色生活延伸到家庭和社区,以各种方式参与绿色生态建设,让美好生活大放异彩。保护祖国的青山,珍惜我们的地球家园。 第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包容的民生福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是人民追求高质量生活的共识和愿望。我们要认真倾听、积极响应,让绿色中国成为参天大树,让人民乘凉。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我们要增进民生福祉,把解决环境问题作为重点民生领域,在绿色生态基础上解决污染治理问题,有效维护生态环境,营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绿色发展更有以人为本的“暖意”。 第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只有深刻认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对于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只有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树立良好的生态自然观,使之成为全社会自觉的驱动力。只有这样,人类才能真正实现自我约束,实现人与自然的平等、协调、可持续发展。 同样,绿色发展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作为75亿人中的一员,我们应该积极投身环保运动,与自然和谐共处,让大自然因为你的关爱和我的保护而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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